close
房產價格不菲,動輒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,民眾購屋都會多方比較、查詢,但資訊不公開容易衍生買賣糾紛,類似官司時有所聞,同樣都是直轄市,作法大相逕庭,新北市不應以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為由不公開,保護屋主卻侵害消費者權益,如果這道理說得通,難道台北市府公布措施違法?



徐姓女子在2011年花費1100萬元在新莊區中平路某社區購屋,貸款時銀行告知是紅標建物無法核貸,她才驚覺受騙上當,建物是921地震受損屋,列為紅標危險建物,屋主與房仲聯手刻意隱瞞資訊,她憤而提告最後勝訴。

徐女案例並非個案,921事發至今將近20年,多數建物都已修繕、加強耐震,新北市府不願意公布相關資訊,反而更讓民眾不敢購屋,對於屋主及當地建案並非好事。

再者,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保護對象應該是屋主本身的相關資訊,違章建築、地震受災屋都是可受公評事實,即使可能遭人誤用,甚至成為違章蟑螂,這一切必須訴諸法律解決,怎麼能因噎廢食,乾脆全部不公布,這不是駝鳥心態嗎?

資訊越公開透明,反而更能保障買賣雙方權益,屋主修繕完成取得認證,民眾隨時可以上網查詢,這才讓買賣雙方安心,避免遭受到不肖房仲業者欺瞞,減少日後法律興訟社會成本。

內政部推動實價貸款率利計算公式條件機車借款利息 條件>二胎利率登錄就是要減少房屋資訊黑箱,新北市府不應該走回頭路!

(中國時報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ug011j6x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